一纸“责任清单”厘清“职责边界”

10.07.2015  09:44

  黑龙江日报讯(郝长波记者闫一菲)政府各部门必须承担哪些责任,百姓遇到问题,具体应该找哪个部门解决?继今年3月晒出“权力清单”后,我省省级部门的“责任清单”也于近日公开亮相,明确“职责边界”,让群众办事不再遭遇“踢皮球”——这是近日记者从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的。

  权责对等:明确“分内事”,每项权力平均责任事项7.5条

  44个省级部门3105项行政权力对应编制责任清单3153项,责任事项23538条,明确省市县边界7559条,明确部门边界318条……8日,省政府门户网站、省编办网站公开发布了这份《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责任清单》,各部门的具体责任事项赫然在列。

  那么,在权力清单后为什么还要去编制这么一张责任清单呢?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据省编办负责人介绍,权力清单是为解决“乱作为”的问题,实现“法无授权不可为”,而责任清单要解决的是“不作为”问题,强调划清权力边界后明确职责分工,实现“法定责任必须为”,“责任清单对每一个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进行了细化规定,换句话说就是‘该谁管的事情一目了然’”。

  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为避免权力清单公布后易出现的懒政、怠政等问题,省政府对已公布的行政权力逐一编制责任清单,每项权力平均责任事项7.5条,共计编制责任事项23538条,责任清单包括“职权名称”、“职权类型”、“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层级间责任边界”、“部门边界依据”等12个方面内容。

  依法行政:套上“紧箍咒”,涉及法律法规文件依据2356部

  有权不可任性,责任清单就如同给权力套上一道“紧箍咒”。按照“依法行政”的原则,编制“责任清单”过程中,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相应的规范性文件为依据,进一步明确责任事项、划分责任边界,做到每个行权环节、层级边界、部门边界均“有法可依”。

  据介绍,为避免仅用共性法规编制千篇一律的责任事项,工作组和各部门认真搜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和要求,充分体现行政职权运行关键环节的个性化责任。此次编写责任清单共涉及法律法规文件依据2356部。

  优化环境:划清边界,避免“没管好”和“手太长

  “部门职责有交叉,边界在哪要明确”。省编办负责人介绍,按照“优化环境”的原则,为重点解决市场监管存在的职权交叉、多头管理、重复执法等问题,省政府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我省省情实际出发,创新工作思路,按照“审一次”原则,将厘清政府层级间及省级政府部门间的责任边界作为责任清单的一项重要内容。

  在明确层级政府责任边界的同时,还明确权力涉及的各部门责任边界,并明确牵头部门。例如针对“对30万千瓦以上火电厂的排污费减免”这一税费减免事项,为区分政府层级间的责任,编写责任事项时明确省级负责“对排污费数额在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减免申请”,市级负责“对排污费数额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减免申请”。“对30万千瓦以上火电厂的排污费减免”这一税费减免事项涉及部门多,部门工作交叉多,为厘清部门之间的责任,最后除明确省环保厅作为牵头部门应承担的责任外,还进一步明确了权力涉及部门省财政厅、省物价监督局的责任。此次,编制责任清单时,共明确省市县边界7559条,部门边界318条。

  此外,为进一步简政放权,省政府按中央要求取消了省内仅剩的39个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全部“清零”。同时,为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改革红利,又取消下放了87个“含金量”较高的行政权力。至此,我省通过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先后6轮共精简行政权力577项,省级权力清单暂时保留3074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