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中院召开 减刑、假释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01.12.2016  03:04

  11月24日上午9时,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了七台河市中级法院关于减刑、假释工作相关情况。七台河市电视台、七台河市人民广播电台、七台河市日报社等多家媒体记者到会进行采访。

  发布会上,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副庭长孙国军通报:近年来,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真履行职责,从严把握减刑假释的实体条件、时间间隔、减刑幅度等,有力维护了刑罚执行的公平公正。2015年1月至2016年10月,该院共受理减刑案件894件,裁定减刑878人,其中,裁定减“余刑”322人,减“中刑”556人,执行机关撤卷16件。

  七台河市中级法院建立了与七台河监狱、市人民检察院的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一次会议,集中研究解决减刑假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不断完善案件办理流程。同时,严格审查刑罚执行机关移送的案件材料,对于材料不齐全的,及时通知补齐。所有减刑、假释案件均组成合议庭进行集体讨论决定。

  坚持“五个一律”工作要求,严格规范减刑工作。立案后5日内拟减刑罪犯信息及减刑建议书等相关材料,依法通过全国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信息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率100%。对三类犯罪案件全部在新建设的监狱内的电子法庭开庭审理,并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并将此举作为加强人民法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的一项常态化工作长期贯彻,三类犯罪案件开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率100%。严格执行减刑案件的审理期限,均在收到减刑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审限内结案率100%。生效裁判文书全部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生效裁判文书上网率100%。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全面准确的将所有案件办理的每一个工作环节信息及时录入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信息录入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