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中院:强制腾房执行不留情 不手软

25.10.2018  01:01

    法院判决已经生效,但就是有“老赖”不肯执行,依法惩戒、打击规避、抗拒执行行为,七台河中院不留情、不手软。

    案情回顾:

    被执行人黑龙江省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张某、于某未如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郭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于某的商服经过三次流拍,将该商服作价30.76万元交付申请执行人郭某。我院多次采取约谈、公告、电话、短信的方式通知被执行人于某将该房屋腾空,但被执行人于某拒不履行。

    直击现场:强制腾房没商量!

    随着七台河中院执行局局长陶廷珩的一声令下,七台河中院执行干警和法警行动开始。案件申请人、市政协委员、文苑社区和银泉社区工作人员全程参加并监督此次行动。

    执行干警到达执行现场,按照事先制定好的执行方案,安全保卫组、外围隔离组、物品清点组迅速各就其位,各司其职。进入现场后,执行干警先对现场进行了封锁,排除安全隐范。在确定无人在家后,干警指挥开锁公司强制开锁进入屋内,执行干警及公证人员第一时间对屋内的原始情况进行视频记录及拍照。

    在案件申请人、公证人员等人的全程监督下,执行干警逐一清点物品,并将该房屋内财产搬至被执行人于某所有的位于桃山水库家属楼的住宅内。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努力,强制腾房圆满成功,整个执行过程规范、有序、高效。

    强制执行是打击、震慑“老赖”的一种必要举措,此次行动共出动车辆4台,人员15名,充分展现了七台河中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坚定信心。“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收官之年,七台河中院将集全院之力,以高压态势,穷尽一切手段和措施,决战“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