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新兴区法院:高效执行促发展 凝心聚力保民生

26.04.2022  21:45


    申请人七台河市某某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双方于2020年7月15日签订租赁合同,约定承租钢管、扣件、套筒、铁跳板、油托等建筑设备,并支付押金50000元。合同签订后,被告未对租赁费用进行结算,被告先后共支付4950元租金。根据合同约定,钢管、扣件、套筒、铁跳板、油托等建筑设备月租金共计17794元,且租赁物一直未归还。案件经判决后,被告一直未履行义务,申请人遂申请强制执行。

    经执行人员调查,被执行人需返回的租赁物位于茄子河某村某某公司厂区内部。4月15日早上五时许,十余名执行干警集结,派出两台警车,执行局长亲自带队,奔赴执行一线。执行工作从早上五点持续到下午四点,经过现场一天的拆除、清点,统计财产套管1830个、油托1000个、扣件6720个、铁跳板261块及各种规格的钢管5435根。在执行现场,执行实施、秩序维护、现场监督等同步进行,秩序井然,执行工作依照执行程序和既定方案顺利安全进行,所有涉案租赁物返回完毕,被执行人仅剩余15855元案件款未给付。面对被执行人躲避执行,不给付剩余执行款,执行人员没有急躁,而是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联系,进行调解,并向其严肃指出,不履行生效判决,逃避执行的法律责任。最终,被执行人于2022年4月17日主动履行义务,将剩余案件款缴纳至法院账户,本案得以顺利执结。

    申请执行人将两面题有“惩恶扬善执行神速,廉洁奉公真诚为民”“高效出击为企业保驾护航,执法如山给企业排忧解难”的锦旗,赠予到新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手中,表达了对七台河市新兴区法院执行局高效执行、助推微小企业发展的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