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桃山区法院:诉调对接方便群众

24.08.2016  18:33

  8月23日,七台河市桃山区法院桃山中心法庭针对经桃山区安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发出司法确认决定书,确认调解协议合法有效,并赋予强制执行力。这是七台河市两级法院在司法改革中就基层调解组织作出的调解协议发出的首份司法确认决定书。

  司法确认申请人李某与伏某、田某因民间借贷发生纠纷,在立案环节,桃山中心法庭引导李某申请基层调解组织给予调解。经基层调解组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都对对方能否履行协议心存疑虑,向人民法院提起确认申请。桃山中心法庭对协议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后,发出司法确认决定书。

  收到确认决定书,双方当事人均感到自己有了“安全感”。“这么快就解决了,一分钱也不用花,真想不到!”申请人李某非常感慨。

  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以来,桃山区法院受理量大幅上升,根据《最高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若干意见》精神,桃山区法院进一步加强对基层调解组织的工作协调和指导,在各个社区设立了法官联络工作室,对实事基本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引导当事人由基层调解组织开展调解,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高矛盾化解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