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开出200万元本省最高环保罚单

19.05.2015  12:01

2015年第1季度,哈尔滨市环保局围绕贯彻执行新环保法和国家《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组织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监督性监测。经查,企业一期工程8号炉主要污染物烟尘排放浓度123.5 mg/m³、二氧化硫排放浓度391.7mg/m³,均存在违法超标排放行为(烟尘排放标准30 mg/m³,二氧化硫排放标准200mg/m³)。此后,市环保局责成市环境监察支队依法向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48条,处以10万元行政罚款。

经2015年4月1日复查复测,企业仍然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拒不改正违法行为,连续超标排放19日。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59条,予以企业190万元按日连续处罚,加上原有处罚10万元,共计200万元。日前,市环保局已向企业送达《按日连续处罚决定书》。

据哈尔滨市环保局污染防治处处长李滨堂介绍,本次处罚为哈尔滨环保史上最重的处罚。

(来源: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