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30万公顷湿地构建黄金旅游产业带

24.08.2016  15:07

  依托“万顷松江湿地百里生态长廊”打造的“哈尔滨松花江湿地旅游文化节”,不仅成为这座城市独具特色的旅游名片,还构建起城市的黄金旅游产业带。近年来,哈尔滨市林业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战略部署不断探索,实现了湿地保护与建设从设想到现实、从模糊到逐步规范、从少到多的重大转变。截至目前,全市建有12处国家湿地公园、3处省级湿地公园以及8处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哈东沿江、龙凤湖、蚂蜒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等范围也纳入了湿地管理,全市湿地面积达29.5万公顷。

  历史上,由于湿地管理机构不健全,致使工作职能不明确、责任不清,严重制约了湿地保护与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为确保湿地管理工作依法、有序、快速发展,市林业局以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为依托,边组建成立机构边开展工作。目前,市编办批准市林业局成立的哈尔滨市湿地保护管理中心正在筹建中;呼兰、双城、巴彦、木兰、宾县、延寿、通河等区、县(市)都分别成立了湿地管理局。随着湿地管理机构的成立,又相应建立起一批国家、省级湿地公园及湿地自然保护区,全市已初步形成了由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及重要湿地组成的湿地体系。

  湿地保护一直是湿地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为此,各级林业部门、湿地管理机构及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全市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环境管理执法检查,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取缔。近年来,在呼兰河口、拉林河口自然保护区内和白鱼泡国家湿地公园等地退耕还湿达200余公顷;大顶子山航电枢纽工程建成后,加大执法保护力度,在哈尔滨江段形成了一处长约60公里、水面面积达240平方公里的人工湖,退耕还湿面积达8000公顷。全市确定重点湿地保护面积15万公顷,目前湿地红线认定工作已完成,并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杜绝侵占、破坏湿地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为实现湿地保护有法可依,市林业局还积极协调有关方面完成了《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的立法调研,结合实际提出了许多有益的立法建议。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目前,松江湿地旅游体系已形成相当的规模,包括湿地旅游景区14个、旅游码头13个、各类旅游船350艘、航线8条,已举办4届哈尔滨松花江湿地旅游文化节,“冬观冰雪夏赏湿地”已成为哈尔滨独具特色的旅游航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