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县院:以“三严三实”为指导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

09.07.2015  16:31

为全面贯彻落实高检院、省院和市院有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甘南县检察院采取“深学深思、细查细找、立行立改”三项举措,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融入到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

  首先,深学深思,以“三严三实”精神指导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提高思想认识为前提,以把握“三严三实”为关键,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一方面要深学,坚持“自己学、相互学、学榜样”。一是“自己学”,科室干警自学“三严三实”论述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司法工作规范;二是“相互学”,干警之间交流和学习“三严三实”精神、规范司法行为的心得体会,共同提高进步;三是“学榜样”,对照本院李铁民、杨晓东同志先进事迹,找不足、找差距、找方向。另一方面要深思,坚持全覆盖、无死角、触及灵魂。每周组织一次思想交流会,探讨如何修身、用权、律己、如何谋事、创业、做人,每名干警都要发言,做到日日有反思、周周有进步、月月有总结,引导干警将“三严三实”精神转化为规范司法行为的内在动力和思想基础。

  其次,细查细找,以“三严三实”标准排查司法不规范问题。认真对照检查在行使司法权时的不规范行为,重点看修身、用权、律己严不严,谋事、创业、做人实不实。一是以“三严三实”为标尺查摆突出问题。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确定的整治重点一一对照,全面梳理司法工作风险点,从个人修养、权力制约、工作细节抓起,务实促进司法行为规范化。二是以“三严三实”为镜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经深入对照检查,发现公诉部门存在收案分案制度较随意、案卡填录不规范、法律文书存在文字、标点错误,文书公开不及时等问题,对此应严以要求、实事求是,切实搞好自我批评。对发现的公安机关存在法律文书内容错误、不及时移送涉案证物、对保证人资格审查不严等行为,也要善意客观地指出不规范之处,切实搞好批评。

  第三,立行立改,以“三严三实”要求促进司法行为规范。一是按照“严以修身”的要求,提升规范司法行为理想信念。切实转变思想认识,由“被动改”、“要我改”到“主动改”、“我要改”,及时主动地总结和宣传工作中的新举措、新成果。二是按照“严以用权”的要求,践行司法为民。对当事人和群众态度生硬、作风粗暴的将严厉追责,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三是按照“严以律己”的要求,确保公正廉洁执法。坚决抵制“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努力打造“铁案、精品案、和谐案”,对符合公开条件的法律文书百分百公开,以公开倒逼公正,让案件在阳光下接受人民监督。四是按照“谋事要实”的要求,针对“小问题”做出“大整改”。对案卡的每个选项、文书的每个标点、法律手续的每个日期都不放过,通过承办人自查、承办组互查、科长抽查机制确保办理案件的每一个细节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五是按照“创业要实”的要求,固本强基、争先创优。在保持原有优良作风的基础上,公诉部门积极探索新方法、新举措,如“三个注重”维护司法权威、“点线面”结合保障律师权利、“三主动”化解矛盾延伸公诉职能,克服“只求不出事”的消极心态,要求“不但不出事、更要做好事”。六是按照“做人要实”的要求,树立良好检察形象。慎言慎行、慎独慎微,不做出格事,不碰高压线。做到“说话让人民相信、办案让人民满意、办事让人民放心、做人让人民敬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