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开启“三个模式”服务非公经济发展软环境

24.09.2014  11:03

  2012年以来,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没有经济社会大局发展就没有检察事业发展进步的理念,该院积极响应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的“立足检察职能为非公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有关要求和中共七台河市委改善全市经济发展环境的各项部署,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全市经济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2013年2月,该院基于服务全市经济发展转型和营造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优良环境的现实考量,制定出台了《七台河市检察机关服务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软环境测评实施办法》,此举得到了省院和市委充分肯定,市委要求该院牵头组织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司法部门和经济管理部门共同开展此项工作,为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宽松环境,环评工作上升为市委全局战略,由市委书记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并纳入全市四个单项目标绩效考评体系。通过开启环评工作“三个模式”,检察机关进一步找准了参与社会治理和服务大局的切入点,逐步构建了服务、预防、打击、保护“四位一体”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格局。经过一年多的积极努力和不断探索,环评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省院和市委主要领导先后6次就该院环评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环评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肯定和全市广大非公企业的普遍赞誉。

  一、开启服务保护模式,助推企业摆脱发展困境

  环评工作开展以来,该院注重发挥检察机关在服务非公经济发展软环境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改变了以往“普遍撒网”式和“传单口号”式服务方式,在立足检察职能的基础上为非公企业提供个性化的“一对一”对接式服务。一是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切实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该院针对辖区内民营煤炭企业众多且受经济危机影响资金链不稳现象,对吸纳就业能力强、纳税数额大、拉动地区经济增长贡献大的企业,因涉及经济纠纷将面临法院强制执行类案件及时启动法律监督程序,向法院下发检察建议,建议法院组织涉事企业进行调解,通过分期、分批付款等形式,既保证了企业资金链稳定又解决了执行难问题,在化解矛盾的同时也为企业持续稳定生产提供了缓冲空间。同时,该院立足检察职能编印了《人民检察院法律服务手册》。该手册既包含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职责、也包括企业员工维权知识、养老保险、工行认定以及企业权利义务等多个方面内容。为了便于企业理解运用,该法律手册以专题的形式,对企业日常生产经营中可能遇到的法律纠纷分别作了细致的维权说明,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平时晦涩的法律条文,告诉企业遇到什么样的法律问题需要走什么样的程序,如何走法律程序。法律服务手册发放至辖区800余户民营企业及个体户后,收到了较好服务效果,广大非公企业纷纷反映:有了检察院的法律服务手册,维权更有保障、心里更有底了。检察机关立足职能服务企业的做法得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充分肯定及广大非公企业管理者、企业员工的称赞。二是通过牵头组建由公、检、法三机关联合参与的服务非公经济发展法律宣讲团,免费为全市非公企业提供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预防、劳资纠纷预防及应对、企业签订合同自我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服务。三是促进环评参与单位横向服务合力的形成,构建涉企问题“一揽子”解决模式。对于属于检察职能内的事项,该院不拖、不推、不靠,积极主动帮助解决;对于检察职能外的事项,该院成立了环评办公室,专门收集企业反映的生产经营和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意见、建议,经过梳理后,按程序上报市委、市政府,由市委办、市政府办及市委督导室等部门负责督办、协调和解决。自2013年5月份环评工作开展以来,共收集企业反馈意见、建议和急需解决问题160余项,均做到了归口处理,及时解决,增强了企业渡过难关的信心。

  二、开启惩防模式,优化宽松企业发展环境

  该院“环评”工作为载体,严厉打击破坏和阻碍经济发展环境的职务犯罪案件,通过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惩治腐败的“拳头”作用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优化宽松全市经济发展环境,为非公企业发展撑起一片蓝天,打造一方净土。一是加大涉企案件查办力度。2013年以来,全市两级院共办理涉及非公企业刑事、民事案件30件。其中,在查办典型职务犯罪方面,查办了涉及省内10余个地市的农机领域非公经济组织与主管部门国家工作人员相互勾结骗取国家惠民农机资金补贴窝串案,涉案14人分别被法院判处刑罚。通过严格执法,为国家惠民资金筑起了“篱笆墙”,通上了“高压电”,取得了较好办案效果。二是将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做法引入企业,增强企业规避风险能力。该院针对辖区非公企业抵御风险能力弱的特点,在深入分析企业特点基础上,将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创造性地引入了非公企业的日常管理过程中,构建了非公企业风险点查找、防范一体化管理机制。帮助非公企业查找出工作效能管理、绩效管理、企业日常管理、合同签订、产品销售各环节共性风险点24个,个性风险点35个,并在合乎法律规定的框架下,帮助企业建立健全了多发易发风险的应对措施,有效地提升了企业规避生产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的能力。三是深入开展涉及非公企业职务犯罪预防活动,避免非公企业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抽调反贪、反渎、侦查监督、公诉、民行等部门干警,定期深入对非公企业负有管理职责的行政执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开展涉企职务犯罪预防活动。通过开展警示教育、以案释法、以身边人教育身边人等职务犯罪预防活动,警醒教育行政执法机关广大工作人员远离职务犯罪,切实起到了“查处一件、警醒一片”的涉企职务犯罪预防效果,在有效提高行政执法机关服务效能的同时也为企业营造了优良发展环境,受到了非公企业热烈欢迎。

  三、开启保护模式,稳定企业安心发展心境

  为了营造非公企业健康发展软环境,该院致力于构建“系统内上下联动”和“系统外左右互动”的护佑非公企业发展模式。一是构建系统内上下联动护佑企业模式。有效整合全市检察资源,形成了系统联动的护佑企业发展模式。对侵害全国闻名的公企业——双叶家具公司经济利益诈骗案件做到了快捕快诉,及时挽回了企业损失;立足检察职能化解了非公企业二建公司与宗家酱菜厂因建筑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促使两家非公企业握手言和,助推企业发展驶入“快车道”;通过发挥执行监督职能,对涉及非公企业的资金执行全程跟踪,确保及时执行到位,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非公企业资金周转压力,降低了企业经营风险,也为企业健康发展解除了后顾之忧。二是构建系统外左右互动护佑企业模式。在该院的牵头组织下,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及市煤炭调运办等45家单位和部门积极行动,纷纷立足各自职能开展了护佑非公企业发展的专项活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了入企办理车辆年检活动,为企业节约时间和成本;市工商局推出了非公企业证照办理“绿色通道”,对涉及非公企业的证照办理事项提供便捷的“一条龙”服务;市煤炭调运办加强了煤炭运输监管,对涉煤类非公企业反响强烈的收费点予以了清理。

  环评工作开展以来,截止2013年12月底,全市引进单体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非煤炭加工型项目30个,全市非公经济增加值占全市GDP总量的63.8%;全市新增非公企业就业岗位5119个,同比增长27.9%;非公企业转移农村劳动力9万人(次),劳务收入8.4亿元。一批重点大型非公企业建成投产,不仅有力拉动了经济增长,增加了就业,更重要的是极大坚定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走出困境、推动发展的信心。

  原标题:黑龙江七台河:开启“三个模式”服务非公经济发展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