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检务督察部门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工作要求和省检察院党组决策部署,注重组织领导、宣传教育、制度建设、监督检查四个环节同步发力,助力顽疾整治,强化填报意识,持之以恒推动“三个规定”落实落细。
全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总体态势持续向好,共记录报告关于违反“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7189件,较2019年、2020年分别增长1126.8%、140%。其中,8至11月连续4个月居全国前三名。“全省记录报告总数”“省院记录报告总数”“每百名检察人员记录报告数量”等评价指标,5次位列全国第一、3次全国第二、17次进入全国前十名方阵。
注重组织领导发力
压实层级责任抓落实
省检察院党组坚持从政治上看,将落实“三个规定”作为长期工程重点推进。
——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省院党组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查找制约制度落实的问题和原因,研究提出对策措施。省院主要领导对落实“三个规定”逢会必讲,强化党员干部如实报告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行动自觉。
——持续加强组织推动。 深入部分市分院、基层院开展专题调研,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等方式,查找和解决落实填报制度不严肃、不规范、“凑数”填报等问题,解答“三个规定”记录报告中的问题和疑惑,讲清重大意义,打消思想顾虑。
——注重发挥头雁效应。 严格落实检察长执行“三个规定”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领导“一岗双责”责任,既抓分管部门、分管条线工作落实,又抓自我示范引领,推动责任主体担当作为、责任链条拧紧拴牢。全省三级院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带头填报2302件,占总体填报数量的32.0%。
注重宣传教育发力
夯实思想基础求实效
全省检察机关检务督察部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检察干警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深化学习培训。 将“三个规定”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以及新进人员培训的必学课程,开展全覆盖式教育灌输,确保全体检察人员学习到位、认识到位、执行到位。学习传达检察机关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正反典型案例,警示检察人员对照检视、深刻反思。
——加大宣传力度。 借助“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以漫画、微视频等方式宣传讲解“三个规定”相关内容、要求和意义,共发布宣传作品380余件。其中,省院录制的《筑牢防线》教育宣传片,受到了全省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积极推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进党校活动,促进党员领导干部人人知晓、一体遵行、齐抓共管,相关工作经验被高检院转发、推广。
——强化舆论引导。 将“三个规定”落实情况写入工作报告,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推动形成党政机关带头、全社会共同监督执行“三个规定”的良好局面。结合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在机关办公电话设置“三个规定”彩铃,有效发挥“过滤器”的作用,将“人情电话”“关系电话”拒之门外,得到社会广泛认可。
注重制度建设发力
强化执行力度提质效
全省检察机关检务督察部门加强制度设计,健全和完善落实“三个规定”配套长效机制,从制度机制层面解决填报难题。
——建立通报分析制度。 区分单位、部门、人员类别,梳理分析全省检察机关填报情况,严格坚持月通报、季分析,不断提醒督促各单位、各部门找准差距、认真整改。
——完善专人专责制度。 要求全省三级院设立数据专管员,负责管理填报信息平台数据,报送记录填报情况,落实保密规定要求,每月督促本单位、本部门人员及时、如实进行填报。
——健全线索核查制度。 重点对重大事项填报系统中筛选出的重点人员,2018年以来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办案案件,经评查评定为不合格、瑕疵案件,受理的信访举报线索等开展倒查,深挖彻查违反“三个规定”问题线索。
——强化协作会商制度。 协同配合省纪委监委驻省院纪检监察组,定期互通落实“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情况,以及违反“三个规定”问题查处、督察巡察情况和相关问题线索,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同向发力的监督格局。
注重监督检查发力
严肃追责问责促整改
全省检察机关检务督察部门加强检查督导,强化跟踪问效,推动形成抓落实的“闭合回路”。
——加大督导力度。 把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作为政治巡察的规定动作和重要环节,重点针对存在“零报告”或“少报告”的院和部门开展专项督察。采取座谈交流、理论测试、谈心谈话、实地察看等方式,及时发现并指出突出问题,抓紧抓实问题整改,进一步推动记录报告制度的从严落实。
——纳入考核考评。 将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纳入省院“共同目标”及“以上看下”目标考评内容,细化量化考核标准,公正评价落实情况,实化强化结果运用,商干部人事部门推动考评结果在选人用人、晋职晋升、绩效发放等方面的运用,充分发挥考评机制对制度落实的引领、促进作用。
——严肃追责问责。 紧密结合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充分运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深化顽瘴痼疾整治,对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共排查认定违反“三个规定”问题138件,处分处理131人,以刚性的追责问责倒逼制度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