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省本级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14.06.2014  01:32

 2014年省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981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703.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8130.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38130.9万元),公务接待费8977.9万元。与2013年年初预算相比,2014年省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626.7万元,下降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减少154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172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6627.3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4989.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主要原因是规范预算编制管理,将以前年度执行中在专项资金中列支的公务用车运行费全部调整到运行经费预算中。

按照《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省财政厅将继续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细化省本级各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确保省本级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规模比上年只减不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