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三北防护林工程营造林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录入情况的通报

06.04.2016  11:35

各市林业局,绥芬河、抚远市林业局,省农垦总局林业局、辰能集团,鸡西绿海林业公司,厅直属国有林场管理局(林场):

为落实新时期国家对三北防护林工程管理各项要求,做到工程建设规范化、标准化,工程管理科学化、信息化,实现工程造林任务准、地块实、质量优、效益佳的目的,省林业厅决定开展黑龙江省三北防护林工程营造林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省林业厅制定了工作方案,并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数据录入完成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由于该项工作技术性强、工作量大,绝大多数基层技术人员对软件不熟悉,数据上报、复核时间延迟了6个月。截止2015年12月31日,绝大多数单位能够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合理安排,较圆满完成了2011年和2015年两个年度的营造林数据进行采集分析、编辑录入、数据效验复核等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黑龙江省三北防护林工程营造林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确定数据录入基本单位共85个。按方案要求时间上报并合格的有12个单位,分别为龙江、甘南、讷河、虎林、密山、铁力、宝清、集贤、依兰、东宁、鹤岗市区、双鸭山市区等县(市、区)林业局。对于上述及时上报并合格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二、按照方案要求截止时间及时上报,但未合格责令限期进行整改,12月31日前通过整改符合规定的有宾县、五常等65个县(市、区)林业局。

三、按照延迟后截止时间没及时上报,12月31日后责令上报并通过整改合格的有大庆市龙凤区给予通报批评。

四、按照延迟后截止时间不及时上报,12月31日后限期整改仍然未完成的有克东县、梅里斯区、省农垦总局(宝泉岭分局、建三江分局、红兴隆分局)、龙煤集团(鸡西矿务局林业局)等6个单位。对于上述逾期上报并且整改不合格单位,通报批评,并在6月30日前完成整改,省林业厅将对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抽查。

五、对未上报的庆安县林业局给予通报批评,限期在6月30日前完成数据录入,并对2011年度三北防护林工程人工造林成效进行专项抽查。

三北防护林工程营造林信息系统建设是强化工程质量管理的有效措施,是我省智慧林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配备固定的专职技术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要认真组织基层林业技术人员学习《黑龙江省三北防护林工程营造林信息管理系统用户手册》,熟练掌握造林信息采集、编辑录入,尤其是软件使用方法。要严格执行数据上报时间和质量要求,及时完成2012年和2016年度营造林信息录入工作。对于工作重视不够,不能按要求及时完成信息录入任务的单位,除通报批评外,还将采取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大整改力度。

特此通报。

 

 

附件:三北工程营造林信息录入情况统计表

 

 

 

 

                                                          黑龙江省林业厅办公室

                                                                2016年4月3日

 

                         

 

 

 

 

 

 

 

 

 

附件

三北工程营造林信息录入情况统计表

截止时间

是否    完成

完成质量

建 设 单 位

数量

2015年6月30日前

完成

合格

讷河市、龙江县、甘南县、虎林市、密山市、铁力市、宝清县、集贤县、依兰县、东宁县、鹤岗市区、双鸭山市区、

12

2015年12月31日前

完成

合格

哈尔滨市直、阿城区、呼兰区、宾县、双城市、尚志市、五常市、巴彦县、通河县、木兰县、延寿县、方正县,齐齐哈尔市直、市区、依安县、泰来县、富裕县、克山县、拜泉县,牡丹江市区、宁安市、海林市、穆棱市、林口县、佳木斯市直、郊区、桦南县、桦川县、汤原县、富锦市、同江市,大同区、肇源县、肇州县、杜蒙县、林甸县,鸡西市区、鸡东县,饶河县,七台河市区、勃利县,萝北县、绥滨县,绥化市北林区、望奎县、兰西县、青冈县、明水县、安达市、肇东市、海伦市(含海伦管局)、绥棱县(含绥棱管局),黑河市直、嫩江县、北安市、五大连池市、五大连池管委会,省直管绥芬河市、抚远县,省厅直属尚志管局、宾西林场、新江林场,农垦总局(齐齐哈尔分局、北安分局),龙煤集团(双鸭山矿务局林业局)

65

2015年12月31日后

完成

整改合格

大庆市龙凤区

1

未完成

不合格

克东县、梅里斯区、农垦总局(宝泉岭分局、建三江分局、红兴隆分局)、龙煤集团(鸡西矿务局林业局)

6

未完成

未上报

庆安县林业局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