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冈县妇联发挥组织“三大优势”维护老年妇女合法权益

09.10.2014  15:42

  近年来,随着老年人所占比重的逐年加大,赡养等一系列问题日显突出,青冈县妇联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重点,有效发挥妇女组织阵地优势,协调处理和解决人口老龄化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把老龄妇女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满足老龄妇女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确保老年妇女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一、发挥妇联载体优势宣传服务到位。通过基层妇女组织,开展文体、健康、安全教育等多样化的老年维权活动,以丰富社区老年妇女的精神生活,提高老年妇女自我保健意识。“文明家庭”活动的开展,为活化妇女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创建“和谐家庭”活动过程中融入爱老敬老的主题,在指导思想和具体实施上都充分体现这一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社会成员在生活上关心老人,在精神上关爱老人,在经济上赡养老人,使老年人能够幸福的安度晚年。利用广播、电视、妇女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保障老年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倡导男女平等、文明进步的性别平等观念,营造全社会男女互相尊重、平等互助、敬老养老的社会环境。

  二、发挥妇联职能优势组织协调到位。老年妇女群体作为特殊的弱势群体,维权内容有其特殊性。通过开展调研,全面了解老年妇女真正所想、所求,协调民政、司法部门,解决老年妇女所遇到的实际困难,帮助老年妇女维护自身权益。在具体实施中,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参与和促进有关老年妇女权益方面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与《妇女权益保障法》融会贯通同步实施,切实维护老年妇女在住房、财产、婚姻、继承、赡养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及时有效处理老年妇女上访案件,满足老年妇女的合理要求。

  三、发挥妇联引导优势桥梁作用到位。把握老年妇女的特点,发挥妇联组织群众性的特点,组织引导老年妇女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反对唯心主义,破除封建迷信,树立科学健康、乐观向上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鼓励老年妇女积极参与县域经济建设、社会治安治理、关心教育下一代、调解纠纷、科学普及、社区巾帼志愿者等活动,发挥她们的余光余热,不仅丰富了晚年生活,更体现了自身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