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黑龙江民生支出1736.5亿 同比高8.1%

18.11.2015  09:52

记者从黑龙江省财政厅获悉,前三季度,全省财政用于民生支出1736.5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66.9%,比去年同期提高8.1个百分点。

提高社会保障标准。黑龙江省进一步提高了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保障水平,城市低保月人均增加53元、农村低保年人均增加736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5296元提高到62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3764元提高到4300元。

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投入20.9亿元,用于193所幼儿园改扩建,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和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建立了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机制,省属高职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达到1.1万元。支持34个国家试点县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药品差价部份由省财政负担。

推进实施精准扶贫。根据财力情况和减贫任务,黑龙江逐步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支持市县开展扶贫开发。改革扶贫方式,规范扶贫资金运行,将大部分扶贫资金砍块分配到县,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由地方自主确定扶持项目和资金额度。建立资金竞争性分配机制,资金分配与工作考核、资金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增强资金的正向激励作用。积极推行“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民办公助”等补助方式,激发扶贫对象内生动力。强化引导作用,积极创新资金使用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探索使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实施扶贫项目,做好扶贫贷款贴息工作,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

 

来源: 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