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法院联动 成功化解一起执行重点督办案件

04.07.2022  21:31


    2022年6月30日,黑龙江高院和牡丹江市、区法院通过三级法院联动机制,成功化解一起执行重点督办案件。

    2019年6月12日,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受理一起胡某诉牡丹江市某房地产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经审理,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判决该房地产公司支付胡某逾期办理房屋证照违约金2.1万余元。判决生效进入执行程序后,胡某代理人与该房地产公司达成和解协议,胡某自愿放弃判决主文确认的全部事项,该房地产公司协助胡某办理案涉房屋的产权登记手续。胡某在办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后,又申请法院执行原判决,该房地产公司提出执行异议,因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法院驳回了胡某的执行申请。胡某不服,向牡丹江中院申请复议。经审查,牡丹江中院认为,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裁定驳回胡某的执行申请正确,依法维持原裁定。

    为了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让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平正义,省高院执行一庭庭长与审判员到牡丹江与牡丹江市中院执行局局长、执行二庭庭长、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院长共同接谈双方当事人。

    通过释法析理,该房地产公司同意给付胡某10000元作为经济补偿,现场交付给胡某。经三级法院共同努力,矛盾得到有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