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三项举措推进城乡低保专项治理
为进一步将全省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要求落到实处,省民政厅连续两年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和城乡低保规范管理“六精准”活动,并于近日印发了《关于持续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和城乡低保规范管理“六精准”活动的补充通知》,重点从社会救助领域优化服务、规范管理、完善政策入手,推出三项务实举措。
全面推进低保办事不求人。重点整治基层低保机构门难进、脸难看,不担当、不作为,吃拿卡要、推脱梗阻等行为。重点解决“关系保、人情保”问题,对申请家庭是否与低保经办人员或村(居)委干部有近亲属关系或利害关系的经办人,在入户调查和民主评议时,实行回避和备案制度,并将近亲属范围从申请者本人和配偶的直系亲属扩大到三代内的旁系亲属。坚决杜绝低保“一刀切”现象,凡是新增或取消低保对象必须入户调查。在全省范围内深入推进审核审批“最多跑一次”活动。
全面畅通省市县社会救助监督渠道。全面规范低保档案管理,严格执行低保动态管理,加大信息核对力度,提升对象认定的精准性;规范信息系统基础数据管理,保证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在全面落实已有公开公示有关要求的基础上,今年重点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和低保对象有关信息。全面公开省、市、县三级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电话、邮箱、网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全面强化“应保尽保”防止“漏保”。专项治理低保审核审批中的“漏保”问题,明确人户分离家庭低保办理方法,明确申请救助的家庭赡养费计算方法,完善经济状况核算办法,对赡养人应给付赡养费金额予以量化计算。以未纳入低保和特困供养的因病、因残致贫家庭为重点,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集体研究,“一事一议”制度,对因其他原因导致刚性支出较大且短期内无法摆脱贫困,以及个别疑难问题,采取一事一议、集体决策的方式解决,切实防止“漏保”。(李美时记者那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