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马地区北部 棚户区启动征收

10.03.2017  11:04

  记者从道外区征收办获悉,从10日起,道外三马地区北部片区棚改项目正式开始办理交房验收和征收补偿协议签署工作。据悉,该棚改项目共涉及房屋征收面积约10万平方米,征收户数358户。

  三马地区位于道外区中心区域,区域内老旧危房集中、基础设施破损严重,卫生条件差、安全隐患多,居民盼望搬迁改造意愿十分强烈。道外区政府日前下发了《哈外房征决字[2017]第001号》房屋征收决定。

  据道外区征收办介绍,此次棚改项目共涉及3个地块。其中,02—07地块北起北马路、南至南勋街,东起沟沿街、西至规划开原街;01—03地块北起征收范围线、南至北马路,东起粮贸大厦、西至规划开原街;02—05地块,北起北马路、南至三马贸易公司,东起规划开原街、西至征收范围线。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其中,选择产权调换位置为原地回迁安置(02—07地块),按照征一补一、就近上靠标准户型方式执行,标准户型建筑面积分别为50平方米、60平方米、70平方米、80平方米、90平方米、100平方米和110平方米。

  被征收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哈尔滨市上年度人均建筑面积标准、总建筑面积不足40平方米,无力全额交纳上靠建筑面积50平方米户型需超面积购房款的,可以选择建筑面积40平方米的保障户型产权调换。其中,保障户型超过原房建筑面积部分,可以按建安成本交纳房款,也可暂按成本租金标准承租,待被征收人经济条件改善后,补交购房款。对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被征收人给予2万元照顾;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给予1万元照顾。本次征收签约期限为3月10日至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