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上不封顶”的反腐宣言振聋发聩

13.01.2015  23:32

  《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出版发行,其中许多论述是第一次公开发表。其中,他在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时强调,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做到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不定指标、上不封顶,凡腐必反,除恶务尽。(据人民网1月11日)

  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是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凝聚的反腐共识,习近平同志提出的对贪腐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不定指标、上不封顶,凡腐必反,除恶务尽”,不仅阐明了党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决心,也是向人民群众做出的庄严承诺,更是向贪污腐败者发出振聋发聩的严厉警示。

  这种论述来自于对当前形势的清醒认识和自我准确定位。除恶务尽,反腐败是一项需要常抓不懈的工作;从严治党,是保持党的生机和活力的关键,也是维护党的形象,呵护党群关系,夯实党的执政根基的必然举措。一年多来,虽然党和国家已查处了几十位部级干部,揪出了不少党内的“大蛀虫”、“大老虎”,但正如习近平同志所言,我们“不要算这个帐”,要凡腐必反,除恶务尽,这才是反腐真道理,才是党反腐败工作的最高宗旨。腐败没有特区,反腐没有禁区,任何人都不可能也决不允许凌驾党纪国法之上!这不仅是振聋发聩的声声警示,更是如利剑般的反腐行动。

  党员干部要警钟长鸣,才能警笛不响。作为党的干部,必须与腐败“绝缘”,对贪污说“不”,要敬畏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保持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要知道,“贪似火,无制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必滔天。”党员干部要坚持“勿以恶小而为之”,多从自己身上的小毛病改起;党组织也要对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朵、扯袖子”,早提醒,早纠正,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对干部个人成长负责,更要遵守党的钢规铁纪,对党负责。

  反腐不是“样子货”,从严治党不仅是对党和人民负责,更是对国家命运、民族复兴的使命负责,发出“上不封顶”的反腐宣言,就是把这种职责义无反顾的扛上肩头。反腐没有“回头路”,也绝非“断头路”,而是迎来党和国家的新生,只有坚持将反腐常态化,才能让风清气正归位,让深化改革巨轮“吃水”更深,让发展之路越走越顺。

编辑:陈丹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