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广播电视大学2014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4.06.2014  10:32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11]61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黑龙江广播电视大学是一所主要运用互联网、计算机网络课件、广播、电视、文字教材、音像教材等多种媒体,面向大众开展各层次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继续教育的远程开放新型高等学校,所属黑龙江粮食职业学院立足于为我省建设粮食产业强省培养应用型高等职业人才。

  黑龙江电大以创建开放大学和建设高等粮食职业学院为工作重点,以建设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为己任,以突出粮食为职业化办学特色,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发挥优势、办出特色。

  二、招聘基本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修养。

  (二)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并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三)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具备从事教育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基本业务素质,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四)应聘者须为本科起点的全日制硕士。

  (五)应聘者年龄原则上应在40周岁以下,计算年龄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30日。

  (六)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并享受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中明确的加分政策。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

  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4年6月25日9:00至7月3日12:00。

  考生通过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或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http://www.hljrcpj.com)进入报名系统。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二)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2014年6月26日9:00至7月3日16:00。

  在此期间,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职位。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用新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特殊情况下,经省人社厅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

  4、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填注,否则后果自负。

  6、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72690

  (四)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14年7月4日9:00至16:00。

  2、确认地点:黑龙江广播电视大学(哈市南岗区和兴路92号)一楼大厅。

  3、确认材料:①个人简历两份,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份,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两份,本人签字的《黑龙江广播电视大学2014年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两份;②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包括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学历认证;201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研究方向和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证的证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③有工作单位的应聘者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否则不予办理接受手续。

  4、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5、经现场确认,个别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1的,缩减该岗位的报名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6、现场确认必须本人到场,不允许代替;不参加现场确认视为放弃资格。

  (五)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2、领取准考证地点:黑龙江电大人事处(南岗区和兴路92号,308室),电话:(0451)86300779 86370008。

  3、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考试前,请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联系电话:(0451)87130130。

  6、笔试科目以准考证为准。

  7、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根据不同专业的需要分别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考核方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从师素质、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和授课技能等。

  3、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所在单位或学校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或能力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依笔试总成绩进行递补。

  4、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七)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1、笔试分数折合成百分制后占总成绩的40%,面试分数占总成绩的60%,两个成绩累加后为总成绩。按照招聘指标1:1的比例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的名单。

  2、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将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

  六、体检、考核与录用

  (一)体检:组织拟录取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二)考核:组成考核组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公示: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四)审批: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党委会审批后,按有关要求,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审批手续。

  七、几点说明

  (一)2014年应届硕士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在正式办理入校手续前,提供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否则学校有权不予录用。

  (二)对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八、组织领导和监督

  (一)学校成立2014年省电大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办公室电话:(0451)86300779 86370008

  联系人:陈方斌 关健

  (三)监督电话:(0451)53642952(省纪检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

  本方案由黑龙江广播电视大学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省电大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