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加强两节期间安全生产

31.12.2015  05:46

  黑龙江日报30日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和督促检查工作。

  通知要求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一、要认真安排部署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工作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和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对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工作做出统一安排。白天要安排领导干部在岗带班,重点岗位要安排干部24小时在岗值班,涉及安全生产的重点单位和部门必须安排熟悉业务的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严防脱岗、漏岗,严禁外聘、退休以及收发室打更人员代替应急值班值守。要督促重点企业加强值班值守,特别是正常生产的煤矿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相关负责人下井带班制度;化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重点单位、客运及危货运输企业等重点单位,除安排好生产一线和重要关键岗位值班值守外,必须安排领导干部白天带班和专业人员24小时值班。

  二、要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检查

  各级煤管、煤监部门要加强对元旦、春节期间生产煤矿、建设煤矿和停产煤矿的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监察,重点检查整改各生产系统、各作业地点、各类设备设施、井下材料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进一步加大煤矿瓦斯、水、火等重点灾害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达不到安全条件和标准的煤矿要坚决停产整顿。各级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春运期间火车站、飞机场、公路客运站的安全检查,严格禁止携带危险品乘车、登机等行为;加强对营运客车、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旅游大巴、校车、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检查,严厉打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客以及违规冒险行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各级安全监管、公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各环节的安全检查,严防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流散或泄漏;加强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等环节的安全检查,严厉打击和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以及销售超规格、不合格产品等问题。各级消防部门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的消防安全检查,严格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等问题。各级公安机关要严格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审批把关和“跨年夜”等自发性群众活动的安全管控。民爆、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也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三、要加强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和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要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值班和监控,健全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等各类应急措施和预案,准备足够的应急力量和应急物资装备。要强化应急处置,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第一时间组织开展科学有效救援和处置,及时、准确上报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坚决防止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

  四、要加强安全生产督促检查

  各地要对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和值班值守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并对落实情况开展抽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堵塞漏洞,形成制度。元旦、春节期间,省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成立检查组,开展暗访暗查和随机抽查,对发现未认真安排部署、未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及未在岗带班值班等问题的要通报批评,严肃处理。

编辑:李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