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领导乔洪翔就“司法改革背景下如何做好公诉工作” 为全省公诉部门员额检察官授课

28.07.2017  11:27
  7月27日,省院党组成员乔洪翔同志以“司法改革背景下如何做好公诉工作”为题,为在省检察官学院伊春分院举办的全省公诉部门员额检察官培训班178名学员授课。
  授课前,乔洪翔同志先后到牡丹江、鸡西调研,与2个市(分)院及所辖14个基层院的分管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共100余人分类面对面召开八次座谈会,系统了解改革背景下公诉队伍和工作现状。培训期间,乔洪翔同志又利用晚上的时间,与16个市(分)院、26个基层院的42名参训学员召开三次座谈会,逐人询问情况,帮助梳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有针对性的修订授课提纲,对典型、共性问题和工作困惑逐一作出回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乔洪翔同志重点针对公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新挑战、公诉工作的新思维新思路新举措、公诉部门聚焦主责主业、如何落实层级责任以及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多个重点问题进行解读并提出具体要求。
 
    乔洪翔同志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轮的司法改革以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推进,不仅深刻影响着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也深刻改变着刑事司法方式、司法职权配置、刑事诉讼程序。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公诉队伍要有应对的新思维、新思路和新举措。一要转变工作理念。坚守法治信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公诉职责、推动司法改革;保持理性平和,在办案中坚持客观公正的立场,秉持宽容的司法精神;加强对侦查和审判的监督制约,确保改革目标的实现;树立智慧公诉思维,善于运用智能技术手段开展公诉工作,提升工作效率。二要创新工作机制。推进轻微案件快速办理,充分发挥简易程序、轻案快办的作用,合理分配司法资源,提升司法效能;健全司法衔接机制,适应庭审实质化要求,建立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监督制约的良性工作机制;探索自行补充侦查工作机制,自行开展侦查工作,真正行使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权力;创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机制,探索开展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行政检察、刑事执行检察业务,不断丰富未检工作内涵,打造本地未检工作特色。
 
    针对公诉部门如何聚焦主责主业,乔洪翔同志围绕全国五公会提出的“指控犯罪有力、诉讼监督有效、社会治理有为”三位一体的公诉工作总要求强调,案件质量是公诉工作生命线,随着司法责任制的推进落实,更要夯实案件质量;监察体制改革后,要缩短“适应期”,抓住机会,乘势而上,做好指控主业,也要强化监督主责,从而推动监督职能全面发展;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在办案过程中将高检院、省院党组倡导的服务理念、出台的服务措施转化为司法办案的实际行动。
  针对落实层级责任问题,乔洪翔同志指出,要转变指导工作模式,严格落实层级责任,省院负责市(分)院,市(分)院负责基层院,并且强调省院、市(分)院公诉部门要明确执法检查的标准,制定规范性文件,供检务督察等部门检查时参考。
  针对司法改革问题,乔洪翔同志讲到,作为改革的参与者、受益者,要充分认识和高度重视司法体制改革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与中央保持一致,拥护改革。面对司法责任制和员额制改革,部门负责人和分管检察长要直接承办具体案件,更要带头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针对公诉队伍建设问题,乔洪翔同志指出,公诉人要不断提升业务素能,提高证据审查判断的能力和出庭公诉的能力。乔洪翔同志要求,今后全省公诉部门的业务培训,由市(分)院组织知识讲授式、全员套餐式、补课式等基础培训,由省院组织公诉论坛、专题研讨、业务实训、优秀公诉人培训班等高端培训,要着力培养优秀公诉团队和优秀公诉领军人才。乔洪翔同志同时强调,要把纪律保障贯穿公诉工作和司法改革全过程,真心实意地关心和爱护公诉干警,使大家有更多的获得感、尊荣感和归属感。
  最后,乔洪翔同志希望,通过这次授课,使公诉员额检察官进一步增强信心,振奋精神,凝聚力量,在今后的工作中,以更加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聚焦公诉主业主责,扎实苦干,不断创新,为龙江公诉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