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发放《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18.04.2017  19:02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5月1日起,哈尔滨市正式启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受理新申请业务,发放《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和《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不再发放《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遵循“鼓励高端,控制一般,限制低端”的原则,对来华工作外国人实行分类管理。明确了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注重能力、实绩和贡献,突出市场评价、国际同行评价等市场化导向,综合运用计点积分制、外国人在中国工作指导目录、劳动力市场测试、配额管理等机制,将来华工作的外国人分为外国高端人才(A类)、外国专业人才(B类)、外国普通人员(C类)三类,按照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实行分类管理。原《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和《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统一为《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实行电子化在线打印;原《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统一为《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实现一人一码、终生不变。

  根据安排,为保持工作连续性和有机衔接,原“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管理系统”和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原有审批方式,在新旧管理服务系统衔接过程中,仍沿用一段时间。

  新旧管理服务系统衔接时间

  4月30日前

  外国人来哈工作仍应用原“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管理系统”和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原有审批方式,继续发放《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和《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并按原方式办理《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以及相关证件的延期、变更、注销、补办等。

  5月1日至6月30日

  原《外国专家证》的延期、变更、注销、补办仍在原“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管理系统”提交申请,进行受理。原《外国人就业证》的延期、变更、注销、补办仍按原审批方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