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2年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09.06.2015 15:32
本文来源: 通信管理局
各电信运营企业及相关单位:
2012年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合格证书,已由国家人社部下发到省人才服务局,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办法
1、考试合格人员,6月17日-6月30日携带准考证、身份证、3张2寸蓝底照片,办理《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2、办证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
3、地点:省人才服务局公共服务大厅21号窗口(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咨询电话:0451-82672690)。
二、发证时间
2013年7月5日至7月20日,节假日除外。
三、其他事宜
随证书一同下发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须交单位,由单位存入考试合格人员档案,档案存放在各地(市)人才服务局或人才中心的,交由人才服务局或人才中心存入档案。
黑龙江省人才服务局 黑龙江省人才测评中心
二○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编辑:longcaiphp)本文来源: 通信管理局
09.06.2015 1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