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黑安监发〔2015〕38号)

09.10.2015  15:52
      各市(地)、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完善职称评审政策、做好2015年度全省职称评审等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76号)要求,为做好2015年度全省安全工程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标准和条件。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黑人保发〔2010〕111号)执行。

      二、严格继续教育培训条件。申报人员需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并提供《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结业证书》。对于后取得学历的人员,如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专业培训证书。

      三、学历破格晋升规定。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须参加评委会组织的答辩,答辩合格者方可参评,答辩未通过人员不能参加评审。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评。

      四、严格基层单位推荐和主管部门审查工作。要建立和完善推荐办法,设立推荐委员会,成员中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不能低于三分之二;被推荐人员须为本单位在岗人员,由推荐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同意票数须达到总票数三分之二以上;推荐工作要严格执行回避原则,认真贯彻职称政策公开、推荐程序公开、推荐结果公开、申报人员业绩成果在单位进行展示的规定;要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推荐人员名单须在本单位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方可推荐。主管部门要严格管理,认真审查申报材料,严密审查程序,提高审查质量,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做好职称推荐与岗位设置工作的有效衔接,逐步实现根据岗位空额科学合理规划职称申报数量。

      五、申报人员需提交材料
      (一)统一使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一式二份;
      (二)学历毕业证书(学历认证或学籍档案)、现任职资格证书、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
      (三)外语、计算机成绩单或《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人员审查表》及免试有关证件;
      (四)《评审标准》中规定表明个人工作业绩的论文、论著、教材、专利证书、成果证书等;
      (五)《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证书》或相应佐证材料;
      (六)学历破格人员、同级改职人员和流动人员须提交《审查表》。
      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复印件或其它证明材料无效。呈报材料要求规范、齐全,《评审表》中的内容要填写清晰、准确、无漏项。同时要认真填写《安全工程专业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目录》和《黑龙江省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拟评(审)人员名册》。

      六、呈报材料时间及地点
      时间:10月28日——11月4日。
      地点: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事培训处(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明街11号2楼B区2025室)。
      联 系 人:李洪飞
      联系电话:87010350

      附件:1.安全工程专业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2.黑龙江省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拟评(审)人员名册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0月9日

附件:

  • 拟评审人员名册文件黑安监发2015年38号附件2.xls
  • 专业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