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款专户 “阳光”使用

27.11.2015  16:11

  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为住房维修资金设立专款专户,公开透明“阳光”使用,使我市住房维修资金管理工作迈上制度化、规范化、合理化轨道。截至目前,全市已有400余个物业项目使用了维修资金,极大地改善了市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

  在学习借鉴外市地先进经验和成型模式的基础上,市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结合我市特点打造管理平台,为维修资金制度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普及打下良好基础。按照“统一交存、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多年来我市维修资金管理工作越来越好,实行业主办理产权时一并交存、维修资金窗口直接交存等形式进行资金归集,逐步建立形成覆盖全市9000余个物业项目、54万余套房屋的维修资金制度保障体系。

  据市住房维修资金中心负责人介绍,为保证业主资金存储的安全性、准确性,我市设立维修资金专户,将归集资金全部纳入专户管理。同时,认真执行资金对账制度,严抓资金拨付管理,杜绝资金占用、挪用。开放了对外查询服务功能,进一步促进资金管理公开化、透明化。

  该负责人表示,维修资金用的是否合理有效,关系到百姓的安居乐业、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此,中心在维修资金使用上秉承“符合政策、程序严谨、高效快捷、方便群众”的原则,建立统一、规范的申报程序,明确要件材料,简化办事程序,最大限度地方便业主。推行媒体公示制度,方便业主了解资金使用情况,维护业主知情权、决策权。以公开方式,汇集有资质的维修施工单位和维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建立推荐名录,在工程维修和资金使用评估前,提供给业主、业主委员会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