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落实四个责任 突出专项整治 全面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21.02.2017  19:36

  大庆市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四个责任,强化隐患整治,加强基础建设,坚守安全底线,全市连续11年无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有效落实政府领导责任

  每年年初,由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主管副市长部署全年工作任务;在机构整合简编的大环境下,各级安全监察人员编制不减反增,新增设了特种设备安全稽查队,县、区监察人员由原来近20人,增加至89人;为保证车用气瓶安全,市政府投入专项资金225万元,筹建车用气瓶电子标签信息化监管平台;对县、区特种设备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并通报,2016年累计通报批评47家企业、3个县(区)政府。

  二、强化督导和培训,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由大庆市市场监管局代表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特种设备安全责任状》,明确了县、区政府的属地监管责任。采取“进现场、对制度、查隐患”等方式,逐个县、区走到,以医院、住宅小区、商场、气瓶充装单位、石化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对安全监察工作进行现场指导检查。编制印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业务指南》教材,集中组织县、区监察人员执法能力轮训,累计培训131人,业务水平也得到了较大提高。部分县、区主管领导明确表态:“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无小事,人、车、财、物要全力保障。

  三、加强检验能力建设,重点落实技术把关责任

  大庆市市场监管局每个月至少召开一次科、所联席会议,沟通协调监察、检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实现监察和检验工作合力1+1>2的监管效果。2016年检验各类设备18,033台(套),检验率达到100%。2016年球罐检验时,大庆市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发现3家石油、石化企业的11个球罐有裂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立即向监察部门上报,要求设备停用,并与企业共同组织技术专家进行安全修复,得到了企业的高度赞扬。

  四、固化“三书”制度,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大庆市作为石油石化城市,现有特种设备数量位居全省第二,占比28.34%。面对量多、面广、设备安全风险程度高、监管难度大等实际困难,他们主动创新工作机制,通过“三书”制度,推动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即:向企业发放《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告知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企业反馈《特种设备安全责任承诺书》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确认书》,承诺履行安全责任,具体明确安全管理人员。

  五、强化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2016年,在省质监局部署的“三大战役”基础上,结合大庆石油、石化城市的实际,拓宽专项整治范围,开展了电梯、气瓶、球罐、锅炉、压力管道、氨制冷设备六个专项整治。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010人次,检查各类使用单位1439家次、电梯维保单位111家次、气瓶充装和检验单位211家次。共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16份,发现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389处,依法封停电梯94台、报废气瓶243只、淘汰燃煤小锅炉369台、报废压力容器27台,立案处罚18起,罚款5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