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投入专项资金保障哈市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工作顺利实施

27.09.2017  10:26

为全面推动哈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取消以药补医机制,从2017年8月1日起,哈市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中药饮片除外)。对公立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合理收入,以2016年度药品费的15%测算补偿额,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补偿80%、增加政府投入补助15%、医院加强管理内部消化解决5%。

为确保此次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工作按时顺利实施,市财政局提前介入,多次沟通市医改办及市直相关部门,积极做好政府补偿资金的测算工作,并第一时间将市第一医院等14家市属公立医院2017年8-12月份取消药品加成政府补偿资金拨付到位,保证了市级公立医院的正常运行。

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可进一步规范医生用药行为,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有效减轻百姓看病就医的负担。

(来源: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