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中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9月18日,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活动,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此次集中学习由齐齐哈尔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毕同春主持,中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在齐全体成员和中院各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学习。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超轶通过《条例》修订前后对照的方式,向参加学习人员详细讲解了《条例》的修订背景、基本精神、主要变化,使大家对新修订的《条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毕同春在学习总结中指出,新修订的《条例》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修订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巩固党执政的政治基础;把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的要求细化具体化;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突出问题和新型违纪行为扎紧制度篱笆;把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律建设理论、实践、制度创新成果总结提炼为党规党纪;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纪法贯通首要的是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巩固和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成果。此次修订,宣示了党中央反腐败斗争不会变风转向的顽强意志和坚定决心,营造出不断加强纪律建设的浓厚氛围,体现了下大气力建制度、立规矩、抓落实、重执行的鲜明导向,是对全党一次生动的纪律教育。
对全市两级法院下一步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工作,毕同春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与正在开展的政法队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结合起来,认真学习贯彻《条例》要求,做到法院干警全覆盖;二是要进一步强化从严管理意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警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三是两级法院领导干部要按照《条例》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发挥好以身作则严于律己的表率作用;四是要强化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树立全市法院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