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 专题推进"两学一做"和优化发展环境工作

07.06.2016  00:46

  6月3日,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工作结束时的讲话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和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副处级以上干部、各庭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工作结束时的讲话精神、省委书记王宪魁书记在全省领导干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市委书记武凤呈在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关于优化发展环境的讲话精神和《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同时,宣读了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若干意见》。《意见》从完善审执措施、保障金融秩序、服务保障民生、支持依法行政、建立保障机制等8个方面提出要求,对全市法院在优化发展环境中的职能和作用进行了准确的解读和定位,为切实发挥法院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提供了更有力的依据和抓手。

  党组书记、院长朱德臣对全市法院如何学习贯彻讲话精神、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提出了五点意见:一是要准确把握习总书记及省市委领导讲话的基本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二是要充分认识优化发展环境对于实现省市全面振兴发展的重大意义,切实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为鹤岗解困发展和城市转型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三是要主动了解重点企业司法需求,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审判质效,切实把热情周到的司法服务贯穿于诉讼过程始终。四是要注重改进办理涉企案件的方式方法,加大案件调解力度,慎用强制措施,支持和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五是要进一步规范全市法院在服务经济发展中的执行行为,要做到程序严格、事实准确,防止因执法办案不当加剧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积极为涉案企业排忧解难。六是要按照省市委和省法院的总体部署,组织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创新方式,抓好结合,活化载体,强化教育,切实保证学习教育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