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地球日,林区法院在行动

26.04.2023  19:55


    冰雪消融,溪水潺潺,远山渐绿的颜色,那是美丽春天的语言,更是地球家园的生命律动。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近年来,林区中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生态振兴”、建设“绿色龙江”战略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用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在第54个世界地球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凝聚生态保护合力,共同守护龙江绿水青山,林区中院多措并举,通过推行“林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开展义务植树、组织普法宣传等活动,积极助力生态保护,共同守护地球家园。

    “林长+院长”,构建生态保护新格局

    为助力生态保护,推动绿色发展,林区中院积极与龙江森工集团深化沟通交流,精准对接需求,联合建立、全面推行“企业林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并定期会商,积极合作。近日,林区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曲行洲参加龙江森工集团组织召开的“企业林长+法院院长、检察长、林区警长”联席会议,深入交流讨论“林长+”经验做法,共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重大举措,共同构建“整体协同”“司法嵌入”林区生态保护全新格局。

    4月20日是森工植树日。为营造人人植绿、人人爱绿、人人护绿的良好氛围,林区中院统一部署,辖区法院积极响应,纷纷参加“森工植树日”义务植树活动,以实际行动关爱自然,为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植树现场,各院干警热情高涨,干劲十足,铲土填坑、挥锹培土,踏土夯苗,分工明确、配合默契,每个环节都认真细致、井然有序。在干警的辛勤劳作下,一株株树苗迎风挺立,为春意盎然的大地增添了勃勃生机。看着一排排树苗挺立在四月和煦的春风中,大家内心充斥着满满的成就感和幸福感。

    为增强辖区群众保护生态自觉性,林区中院开展“法护林区”普法宣传进林场活动。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对群众提出的环境保护问题耐心解答,向过往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宣传资料,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环境保护典型案例等,有效提升了辖区群众环保理念,积极营造了人人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

    生态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下一步,林区中院将继续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三争”晋先为工作总抓手,充分发挥“林长+法院院长”机制优势,构建生态保护一体化格局;科学谋划,持续加大山水林田湖草沙、野生动物等生态资源保护力度;突出优势,积极开展环境资源审判“院院创品牌”活动;强化联动,进一步加强与林区公安、检察机关在信息共享、定期磋商和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方面的协作,夯实“林长制”,实现“林长治”,切实将生态保护与司法保障有机融合,为加快推进“绿色龙江”和美丽中国建设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