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农业大学章程]系列解读二

17.04.2015  18:45

      为更好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东北农业大学章程》(以下简称“《章程》”),使广大师生更为全面具体的理解《章程》中的有关规定,我们围绕下一步在《章程》的贯彻执行过程中学校有哪些总体要求;如何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如何发挥教授治学,推动学术本位回归,促进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规范运行等问题分别采访了校党委书记冯晓和校长包军。

校党委书记冯晓接受采访

      记者:《章程》现已核准实施,下一步围绕《章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请问学校有哪些要求?
      冯晓 :《章程》的修订及核准,标志着我校在推进以《章程》为“龙头”的现代大学制度体系建设中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但这也仅仅是第一步,如何在核准后切实有效地、可持续性地保障《章程》的贯彻实施则是长期的任务。对如何做好《章程》的学习贯彻工作,省政府及省教育厅有关领导已对我校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下一步,学校将以《章程》核准为契机,切实抓好对《章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
      一是要不断加大学习宣传力度。有关部门要切实将对《章程》的学习宣传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积极通过校园网、校报等媒介,广泛宣传《章程》的内容、地位和作用;要将《章程》纳入新生、新进教职工、新任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内容,努力在全校形成学习《章程》、知晓《章程》、遵守《章程》、践行《章程》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按照章程办事、依章程管理”的章程意识,不断提升学校依法治校水平。
      二是要健全完善配套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以《章程》为“龙头”的现代大学制度体系,是《章程》落地生根、真正发挥作用的前提。一方面,《章程》不可能事无巨细、面面俱到,需要健全完善与其相匹配的配套制度,以增强《章程》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另一方面,《章程》作为学校的“根本大法”,校内所有的规范性文件均不得与其相抵触,这就需要我们对学校现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该废止的废止,能保留的保留,需修订的修订,尚未建立健全的加紧研究制定。学校将在今年上半年适时启动此项工作。
      三是要加强执行及监督机制建设。《章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学校党委是《章程》实施的领导机构,学校行政是《章程》实施的执行机构,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是《章程》实施的监督机构,各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实施《章程》的第一责任人。全校各单位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扎实推进学校《章程》的贯彻实施;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贯彻《章程》,认真执行《章程》,按《章程》规定科学决策、民主管理。同时,学校还将自觉主动地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社会公众、师生员工对《章程》实施情况的监督。
      记者:《章程》中,规定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您对这一制度是如何认识和理解的?下一步学校将如何贯彻落实这一制度?
      冯晓 :我们学校的《章程》中,明确写明了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并将其作为学校管理体制的核心内容。《章程》中,对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的主要方式和内容进行了规定,并着重明确了“党委领导什么、怎么领导”和“校长负责什么、如何负责”等内容。去年10月15日,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这是党中央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为加强高校党的建设工作、完善高校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提供了重要遵循。近日,我省召开了高校党建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全面推进高校党建工作各项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
      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首先,必须明确高校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如果把高校比作一艘船,那么把好方向的,就是党委。党委统一领导学校的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自觉接受党委的集体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委决定。第二,要正确处理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的关系。党委总揽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抓好大事,管好干部,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尊重和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校长在党委领导下,依法行使职权,积极主动地做好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第三,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学校重大事项应当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互结合,集体定了的事,领导班子成员应按照分工分头去办,勇于负责,敢于担当。要通过建立健全具体的工作制度和机制,保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贯彻执行。
      制度的关键要看落实。我们要把中央和省委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地、落实,坚持高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将推进学校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下一步,围绕着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党委领导核心地位,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高效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
      二是,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思想政治素质和办学治校能力,落实责任分工,优化班子结构,提高整体功能,发挥领导班子统揽全局、协调各方、把握方向、凝心聚力的作用。
      三是,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进一步修订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完善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程序。
      四是,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制度,配强基层支部书记,加强基层制度保障,发挥各级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校长包军接受采访

      记者:包校长您好!在新修订的《东北农业大学章程》中,明确提出学校实行教授治学、民主管理。请您谈谈目前哪些因素制约了教授治学的作用,应当如何更好的推动学校学术本位的回归?
      包军: 大学最根本的任务就是人才培养,如何才能培养更合格、更优秀的人才、是大学精神的体现。大学的精神,我的理解,就是学术自由、教授治学、学生自治。大学的精神不会因为大学建在哪个时代而发生变化,它是大学固有的内在本质。过去,政府对大学发展建设干预的较少,那个时候“教授治学”体现得很强,专家在高校的地位很高。现在,同事们遇见我不叫校长叫领导;一些学者想做校长、院长、公务员,这些都是教育行政化的具体体现。政府管理着方方面面的资源,学校必须跟着行政走,否则没有资源办学,久而久之形成了目前的局面。正如,我们有教育部规定的规划教材,一门相同的课程全国高校都使用同一本教材,把知识归结在编者的内在知识框架之下,千校一面,这就不存在学术自由了。这种行政化的管理大大削弱了学术的权力,从而制约了教授治学的作用。当然,教授治学并不是每一个教授的想法都能够实现,要通过学术共同体形成学校共同的理念和价值追求,全校上下都要围绕学校统一的发展意志,形成发展合力,学术共同体的权威和价值由此体现,久而久之,形成了学校的文化氛围。
      需要强调的是,学术并没有丧失其权力,而是权利相对弱化了。教学研究是学术问题,但是很多重大科研项目都是由教育部、教育厅牵头,虽然体现了政府对教学研究的重视,但从某些方面讲也弱化了学术本位的作用,没有很好的展现一所大学的办学特点,而更多体现的是行政权力。正如想要实现学生自治一样,管理学生的部门要给学生提供各方面保障,让更多的学生通过自我管理自发性的开展一些学术、娱乐、社会活动等。新修订的《章程》提到还学术于本色,我觉得很大程度上是去行政化问题。要避免行政过分干预学术活动,大学里的行政部门应该为学术活动起到保障作用,而不是约束作用,要防止行政行为过分的干预学术行为,这在《章程》中是有具体要求的。
      记者:请您谈谈我们如何以学术委员会作为校内最高学术机构,促进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规范运行?
      包军: 在《章程》基础上,要有一系列配套的制度。就像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要求,学校要制定一系列的制度来体现和保障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和实现,同样,学校要出台相应的制度维护学术权力的权威,保障学术委员会充分发挥作用,实现教授治学。当然,教授治学要变成一项制度还需要一个过程。我的理解,新修订的《章程》体现教授治学的根本出发点是去行政化。过去行政权力过大地干预了学术权力,学术委员会在行政权利干预下开展活动,而不是真正独立的开展活动,并且学术委员中有很大一部分是行政官员,有很多的行政思维存在其中。我们要改革这样的运行体制和运行模式,真正实现学术回归。
      学术委员会是学术共同体的核心代表,体现着学术共同体的意愿,学术委员会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人才引进等方面会有更多的发言权。比如说,由学术共同体提出学校人才培养的目标,再由学校和学院教授委员会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而不是行政管理部门强行要求要完成多少学时、完成多少模块、选修课不能少于多少学时、实践课不能少于多少学时,因为课程设置应该由人才培养规格、能力、素质来决定。
      在新修订的《章程》强调行政权力要为学术权利的发挥提供环境,提供服务和保障,从而体现学术委员会的学术地位。但这是一个长期而又艰难的过程,是随着人们的观念逐步转变过来的,还不能一步到位。所以促进学术权利与行政权利的规范运行,既要突破行政化的束缚又要建立起学术共同体的责任,这就要求必须在相应完善的制度下进行操作。
      记者:围绕《章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您还有哪些想要重点谈的?
      包军: 前面谈到的都是我从管理的角度对《章程》的理解和看法,我自己本身也要转变观念来适应新《章程》下的管理规则,大学校长管的过多,就是行政化,要靠制度去管理,所以,要使《章程》能够真正成为指导学校发展的总纲和大法,要制定一系列的配套制度,在制度中要注重突出学术性,减少行政的干预,实现行政权力逐渐向学术权力过渡。
      为了更好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好《章程》,我们首先要去认真学习《章程》的内容,领会《章程》的实质,要知晓《章程》赋予每个人的权利,明确每个人应当承担的责任;第二要遵守《章程》,制定符合《章程》的各种规章制度,使《章程》的运行更加行之有效;第三要严格执行《章程》,《章程》能不能成为规范办学行为、激发办学活力的“基本纲领”,关键要看其执行落实情况。我们必须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大学章程落到实处,发挥作用。

(采访/冯丹、霍晨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