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县法院:法官执行得民心 当事人送来感谢信

14.01.2016  15:44

        “感谢东宁法院培养出谢伟这样的好法官,为我的执行案件尽心尽职,多方取证……”1月5日,东宁法院院长周涛收到一封当事人的来信,信中感谢东宁法院执行局法官不辞辛苦、穷尽各种执行手段,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冉某是东宁县三岔口镇光星二村的一名农民。2013年2月,冉某委托马某购买农机具,并将20万元交付给马某。但马某一直未将农机具交付冉某,亦未能退还此款。冉某多次索要无果后,于2014年6月诉至法院,要求马某立即返还购买农机具款20万元及利息。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马某分两次付清购买农机具款及利息。调解协议生效后,马某未能按期履行付款义务,冉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承办法官随即向被执行人马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及时履行还款义务。但马某以无钱为由,一直规避执行,后来甚至打算离开东宁去往外地,执行法官及时采取边控措施,限制其出境。经查证,马某名下除2垧承包田外,再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又多次来到马某所在村委会,通过耐心细致地工作,最终将马某名下的承包田交由冉某代为管理,每年可收取8000元的承包费。不仅如此,执行法官还多方寻找可供执行线索,通过走访与马某关系密切的亲属、朋友、熟人等,终于得知马某在牡丹江还有一笔8万余元的债权,当即依法采取措施,尽最大限度实现冉某的合法权益。

        为感谢法院执行法官对案件执行的辛苦付出,冉某写下了这封感谢信,他说:“我只是一名普通的农民,法院的执行法官把我的案件当成自己的事来办,法官没吃我一口饭、没喝我一口水,我不会说太多赞美的话,总之打心里感谢东宁法院、感谢执行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