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县院多措并举深化检务公开

19.08.2014  15:38

2013年以来,东宁县院按照省院关于检务公开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创新检务公开形式,拓宽检务公开渠道,丰富检务公开内容,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

一、设立“一站式阳光检务大厅”。该院在案管中心建设了检务公开大厅,构建具有案件查询、群众接待、行贿档案查询等多项职能的“一站式”管理服务平台,形成了以案管中心为基础、控告申诉部门为依托,侦监、公诉、民行等职能部门为延伸的综合接待服务模式,为群众提供了全方位、多角度的诉求申请与答复渠道。在大厅设置了检察电子公告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每天不间断滚动播放检察机关的性质、职权、各部门职责、受案范围、立案标准、办案程序等。来访者可在电子触摸屏上查询该院受理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民事申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刑事赔偿案件和举报控告案件等六类案件的基本情况。自成立以来,共接待律师阅卷及群众咨询500余人次,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律师及群众的广泛好评。

二、探索案件信息公开上网。该院探索建立了《关于批准逮捕(不批捕)文书上网管理制度》,利用龙剑网法律文书公示栏和院内触摸屏查询机,将批准逮捕及不批准逮捕案件的法律文书向社会公开,供社会公众自由访问、免费查询。首批已公开了19份批捕法律文书和1份不批捕法律文书,受理查询60余人次。文书公开内容包括案件受理时间、基本情况、主要诉讼经过、基本事实和证据、案件批捕或不批捕时间等信息。为贯彻落实人权保障的要求,对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未成年人犯罪、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公开或者公开可能激化矛盾、影响社会稳定、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法律文书不予公开。按省市院《检务公开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将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并对要求公开的内容全部公开。

三、开通了微博、微信公开平台。该院开通官方微博“@东宁院”及“东宁民行”、“东宁未检”和“高歌微航”三个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深入推进检务公开。一是倾听群众呼声,助推检务公开。将检察工作阶段性部署和重大活动、检察工作人员办案纪律以及违法违纪行为举报、控告途径在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予以公开,进一步保障公众知情权。二是发挥平台优势,推动工作开展。设置专人对微博、微信进行管理,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平台智能便捷的特点和检察机关专业优势,群众可选择语音或者文字输入的方式直接与所需业务科室的检察干警进行咨询、交流。现已接收信息200余条,收集监督线索8件,解答相关咨询59次。三是打造特色专题,展现检察风采。立足东宁县域和检察机关的实际,设立“检察动态”、“法治声音”、“检察面孔”等专题,开展检察正面宣传。对东宁县频发的类案进行总结,发布了“民行帮您破解房屋买卖潜规则”,“劳动帮帮忙”等专题,通过案例、解析法理、风险提示等方式进行普法,增强群众法律意识。

四、拓宽了检务公开的渠道。一是设立“检务公开墙”。积极加强与各基层乡镇、村(社区)的联系沟通,在一些农村重要集镇、社区设置了“检务公开墙”18面,扩大了基层宣传力度,延伸服务民生触角,方便基层群众了解检察工作。二是将巡访下访经常化、制度化。成立了巡回检察服务队,利用巡回检察联络车,通过基层大走访、法律知识进学校、举报宣传周等一系列活动,让法律知识走进学校、走进农村,共走访6个乡镇、5所学校、40多个村屯社区、企业,举办12场报告会,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受教育群众3万余人次。三是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共举办了3次“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了10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近距离接触检察工作,深入了解检察机关的机构设置、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进一步拉近了检民距离,增强了检察工作的公开性、亲和力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