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速裁建议,让我可以不耽误打工了” 双桦:检法两院首次共同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办理案件

23.10.2019  11:41
    “真没想到,这案子判得这么快,谢谢你们为我着想啊……”10月22,经黑龙江省双桦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和精准量刑建议,判处被告人李某拘役一个月,罚金2000元。
  2019年6月22日,被告人李某因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辆被桦南林业地区公安局执勤民警当场抓获。经公安机关鉴定,被告人李某血液乙醇含量为99.9㎎/100ml,属于醉酒无证驾驶机动车辆。10月14日,桦南林业地区公安局以李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向双桦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在提审过程中,李某对事实供认不讳,态度诚恳,表示认罪认罚。”据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刘宝军介绍,李某在案发前已经与北京一家企业联系妥当,准备在2020年元旦前去打工。综合案情和李某的态度,刘宝军从当事人面临的就业状况考虑,向李某宣传了有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条件。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决定对李某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审理。对此,李某欣然接受。
  10月18日,双桦检察院将李某涉嫌疑危险驾驶一案移送法院。同时,建议双桦法院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审理此案。
  10月22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当天,双桦检察院桦南检察室干警、公安机关干警和社区工作人员共计40多人参加了旁听。经法院审理,审判员采纳了检察机关提出的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和精准量刑建议:判处李某某拘役一个月,罚金2000元。
  “此案从开庭到宣判仅用了16分钟。”刘宝军说,这是检法两院首次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速裁程序的适用,大大减轻了检法干警的工作量,在程序上,不仅省去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环节,提高了办案效率,还节约了文书制作方面的办案资源和成本。
  “你们办案挺人性化的,还能为我这有罪的人设身处地去考虑,这下我担心耽误外出打工的顾虑也没有了。”庭审结束时,李某怀着愧疚和感激之情说,过些日子就要动身去北京打工了,这个工作已经联系好久了,去不上就太可惜了,并表示非常感谢检察院的建议。
  “这起危险驾驶案从10月14日到10月22日,短短的8天时间里,从检察机关到审判机关,完成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速裁程序的相关流程,既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也节省了司法资源,这是双桦检法两院贯彻认罪认罚速裁程序的首次尝试,为本地区办理危险驾驶案开创了先河。”检法两院办案人员表示,将以处理此次案件为契机,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快案件审理的步伐,提升案件审判质效,切实维护公平正义,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据了解,自黑龙江省检察院召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推进会后,双桦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加快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截止目前,双桦院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率已达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