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中院召开“三严三实”第三专题学习研讨会深化认识“严以用权”

26.11.2015  14:10

        11月19日,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党组成员、专职审委会委员、副处级以上干部及各党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三专题关于“严以用权”的学习研讨。

        学习研讨会以《严以用权踏实干事,做一名为民务实创业好干警》、《严以用权--领导干部的为政之基》、《守纪律讲规矩是严以用权的保证》为主题,联系中心发言人自身工作实际和职能作用的发挥,阐述交流了作为法院领导干部如何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以用权,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引领全院干警严格依法行使宪法法律和人民群众赋予的神圣职责,为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不懈努力的体会和心得。

        党组书记、院长李大伟就法院党员干部切实做到“严以用权”,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提出了4项要求。一是要加强学习,深刻领会党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竭尽全力发挥作用,压缩“出工不出力”、“一推六二五”现象空间。二是要提高党性和干部修养,自觉向杨善洲、宋鱼水、金桂兰等先进典型学习,摆正自己履行职责、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位置。三是要严格依纪依法依规用权,形成把纪律挺在前面、按规矩办事的共识。四是要强化监督,加大惩处力度,通过约谈、诫勉谈话等自上而下监督,印发廉政监督卡、座谈会等群众监督,公开司法信息、新闻发布等社会监督,召开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监督,就举报线索进行调查等纪检监察监督和各级党组织纪检员内部监督等方式和途径,加大监督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清查实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决不允许林区中院出现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和问题。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朱晓天在总结会议时强调,法院领导干部和干警一定要按照李大伟院长代表院党组提出的工作要求,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在思想上弄清楚“权从何来、如何用权”的问题,在行动上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森工林区快发展、大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