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纪委严禁元旦春节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

12.12.2014  14:29

  11日,哈尔滨市纪委召开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月例会,对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监督检查工作进行部署。会议强调,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防止个别单位和党员干部借节日之机搞不正之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抓住关键节点,正风肃纪,严格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毫不停顿地做好纠正“四风”工作,侧重检查“九个严禁”。

  会议要求,要抓住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监督检查。检查的内容要侧重“九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旅游景区门票、土特产品等任何年货节礼;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参与赌博活动;进一步减少、简化各类茶话会、联欢会,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经营性文艺晚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肃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在检查范围上,要侧重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检查的场所主要是高档酒店、洗浴娱乐场所、私人会所、“农家乐”、大型超市、商场、景区、培训中心、内部接待场所等。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通过下发通知等方式,重申和强调纪律要求,利用新闻媒体、廉政短信提醒等方式,提前部署和安排节日期间的纠正“四风”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畅通举报电话、网络等监督渠道,发动群众监督参与,避免节日期间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重点围绕常见的“节日病”,持续进行明察暗访,开展监督检查,对违纪问题尤其是节日期间顶风违纪的,以“零容忍”态度严查快处,严格追责。要公开处理曝光一批典型问题,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提振群众信心。

  会议特别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模范遵守有关规定,从严要求自己和家人,主动接受各界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在“两节”期间发生“四风”问题的,坚决不遮掩、不护短,一律从严查处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作者: 王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