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严禁公交车带“病”运营严防恐暴易燃事故发生

01.08.2014  13:30
      近日,为切实做好公交车安全运输管理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伊春市交通运输部门对市中心区公交企业集中开展了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

      检查要求公交企业做到“三要”。一要建立健全公交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职责,对所有公交车辆的燃油、电路、气路系统和灭火器材、车窗安全锤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和维修,严禁公交车带“病”运营;二要积极做好乘客的宣传工作,通过车辆视频、车体广告等加强消防安全宣传,严防乘客将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和有放射性等危险品带上车;三要在公交站和车辆醒目位置张贴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上车、严禁吸烟、严禁烟火等消防宣传标语,坚决制止和杜绝不安全行为发生。

      检查人员还分批对公交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车辆维修保养人员、司乘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安全培训,进一步强化了他们的安全意识,使其能够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基本消防技能,严防恐暴易燃事故发生。(通讯员 陈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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