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中院:严评细查发改案件 全力提升案件质量

26.06.2017  16:54

    近日,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审判委员会,听取2016年和2017年第一季度全市法院发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情况、讨论两级法院发改存有异议案件评查结果和2016年中院一审案件被省法院改判评查结果确认情况。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田守明主持,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部分发改案件承办人和审判管理办公室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审判管理办公室对两级法院发改存有异议并经省法院评查的案件逐案汇报了省法院评查结果和中院评查意见;对中院一审被省法院改判的案件由审判委员会进行逐案讨论。按照《全市法院案件质量评查规则》规定,对发改案件确定问题性质。

    会议强调,此次审委会既是对两类案件评查结果进行的确认会,又是一次对发改案件的质量分析会,还是一次落实石时态院长调研讲话要求以评查促整改提升案件质量的推进会。中院在发改案件评查的基础上,在各审执条线上报问题案件的基础上,在审务督查和纪检监察查处的案件基础上,尽快确定确有问题的典型案件。对主审人、合议庭成员、审判长、业务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主管院长及院长明确问题责任,对问题案件承办人、主要问题责任人,责成其对案件存在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深刻检讨,提出切实可行整改措施,防止问题和错误再犯。

    会议要求,中院纪检组会同审判管理办公室对问题案件责任人提出责任追究意见,严格责任严肃问责。同时,对基层法院上报的问题案件责任人问责情况进行督察,严防走过场和流于形式,以整改问责促审判质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