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察厅严防四风问题反弹重申10个严禁

24.12.2015  09:48

  本报讯(徐大勇记者夏雪)近日,省纪委监察厅就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作出部署,重申并提出“十个严禁”纪律要求,同时通报近期查处的11起典型问题。

  省纪委监察厅强调,2016年元旦春节将至,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遵守六项纪律,做到“十个严禁”。

  各级党组织要坚守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严明“两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作为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的重要举措,做到早研究、早部署、早提 醒。要结合学习宣传贯彻两项法规和“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强教育管理,促使党员干部彻底清除作风的积弊顽疾,养成风清气正的行为习惯。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率先垂范、当好表率,带头勤俭节约、移风易俗,并积极履行好“一岗双责”,严抓严管、敢抓敢管,使作风建设要求真正落地生根。

   十个严禁

  1、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

  2、严禁违规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

  3、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

  4、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5、严禁将相关费用摊派、转嫁给下属单位或其他企事业单位;

  6、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借食堂、培训中心奢侈浪费;

  7、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礼券等;

  8、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9、严禁公车私用或向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

  10、严禁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