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黑龙江省将评定75个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

28.09.2018  08:31

  日前,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2018年度全国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指标数共计3604个,其中,黑龙江省获得75个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指标。黑龙江省在此次职称评定上,师德评价是首位条件,政策上继续向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定以职业属性和岗位要求为基础,区分不同学科特点,充分考虑音体美等学科教师教育教学实际,完善充分体现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评价标准。对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教师等实行分类评价,把师德放在教师评价的首位,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引导教师潜心育人,进一步畅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渠道,适当提高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岗位比例。

  据了解,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部署,此次职称评定政策上继续向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将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的必要条件。长期在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放宽学历要求,不作论文、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提高实际工作年限的考核权重。允许所教专业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不一致的教师参与职称评审,促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一专多能教师专业发展。(见习记者 徐佳倩 记者 衣春翔 韩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