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市将创建50个安静小区

17.07.2015  11:56

  记者昨天从市政府获悉,作为惠民行动项目之一,今年全市将创建50个噪声管理模范社区,并授予“安静小区”称号。

  据环保部门介绍,安静小区需要具备多项基本条件,如小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要达到噪声环境质量一类标准,即昼间低于55分贝,夜间低于45分贝。同时,小区须不受建筑施工污染,小区内要设立机动车禁鸣标志,夜间摩托车进入小区应熄火推行等。

  目前,市环保部门已对各社区开展了全面的调查,筛选出拟创建小区,制订噪声监测计划。本月起,将对超标噪声污染源提出整改要求,并确定50个安静小区。

  今年起,哈市每年都将开展“安静小区”创建,市环保局每两年对已命名安静小区进行复查,并不定期进行抽查。对经复查、抽查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以及查实噪声投诉超过三起的,将取消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