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简机构整合资源 提升司法整体效能 黑龙江省检察院农垦林区伊春大兴安岭等53个新设(更名)检察室正式挂牌履职

29.09.2018  18:05

  “建三江七星检察室已挂牌!”
  “伊春市朗乡检察室已挂牌!”
  ……9月29日,随着黑龙江省检察院农垦、林区、伊春、大兴安岭检察院机构改革后新设立(更名)检察室挂牌消息的传来,全省53家检察室相继完成挂牌并宣布成立履职。


  “26个新设立检察室的挂牌,标志着我省农垦林区等检察机关机构改革进入实质阶段并已经落地。”据黑龙江省检察院政治部主任郭霞介绍,此次改革,涉及农垦、林区、伊春、大兴安岭林区检察院共新设(更名)53个检察室。其中,改革后撤销的26个基层检察院,在原址设立检察室并统一挂牌。对改革后更名的27个农垦检察室由农垦检察分院统一组织挂牌。



  据了解,最高检大检察官研讨班和全省检察长座谈会后,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积极推进农垦林区和伊春大兴安岭林区检察院机构改革工作,通过大调研活动摸清底数,做了大量组织和思想动员工作。在此基础上,省检察院统筹考虑全省检察机关机构改革和黑龙江省农垦、森工改革相关部署,依据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向中央政法委报送的《黑龙江省农垦林区和伊春大兴安岭林区法院检察院机构改革方案》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黑龙江省农垦林区和伊春大兴安岭林区法院检察院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针对实际制定了改革方案。


  据郭霞主任介绍,机构改革后,对新设立(更名)的检察室,司法职能进行了重新定位,管辖区域重新调整,使资源配置更加合理,整体效能更加优化。这必将会更好的发挥检察职能,助力农林检察改革破茧成蝶,开创龙江检察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