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新政释放红利中低收入者受益

26.11.2018  09:33

  今年10月起,新个人所得税法过渡期(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政策开始实施,新政释放的政策红利正在逐步显现。“过渡期”政策实施后,中低收入者税负大幅减轻,我省城镇就业人口个人所得税纳税面将从目前的44%降至15%。

  在11月征期,七台河市新兴区税务局,纳税人王某在看到工资薪金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表后,咨询工作人员:“我儿子月工资1万多元得交多少税?比以前少交多少?”办税大厅的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讲解了政策,详细问了他儿子的工资薪金所得、每月需扣的“三险一金”等,讲清了什么是应纳税所得额,什么是要交的税,并为他进行了实施个税过渡期政策前后的税额比对。王某的儿子月工资(扣除“三险一金”后)为11000元,9月的工资9月发的,应交个税=(11000-3500)×20%-555=945元,在10月征期进行申报;10月的工资10月发的,应交个税=(11000-5000)×10%-210=390元,在11月征期进行申报。两个月进行对比,少交个税555元。

  据省税务局介绍,个税新政策与年初省税务局15条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相呼应,企业凝聚力更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九研究所缴纳个人所得税人数由原590人减为384人,基本减除费用提高到5000元/月后有206人不用再缴纳个人所得税,月缴个人所得税减少6.9万元,对于留住科技人才起到促进作用。个税新政也促进激发了制造业活力。一线蓝领工人实际拿到的工资额增加,他们干事创业能动性大大增强。中车齐齐哈尔车辆有限责任公司原缴纳个人所得税人数5470人,年缴个人所得税1300万元,现有1030人未达“起征点”,2120人税率等级下降,预计年减少个人所得税730万元。高级技工月平均工资9315元,原月平均缴税额288.39元,现月平均缴税额73.02元,收入平均增加215.37元。

  新政还促进了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发展。执行新税率、调整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等税改红利平均减轻税负50%以上,全省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年减轻个人所得税税负4000万元。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的信心更足了。(作者:王钊 王春磊 王玮 马云霄)

(责任编辑: 郑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