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2016年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培养对象名单的通知
黑中科教函〔2017〕3号
有关市卫生计生委,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16年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培养对象名单的通知》(国中医药办人教发〔2016〕37号)精神,确定我省杨秀娟等15人为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培养对象(名单见附件),现予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培养对象及其所在单位认真学习《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国中医药办人教函〔2014〕159号)、《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管理办法》(国中医药人教教育便函〔2015〕22号)相关文件,明确项目培训目标、任务和要求,并认真执行。
二、项目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周期1年。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培养对象按时进岗,按要求参加游学轮转。培养对象所在单位要保证培训对象培训期间的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创造良好的培训学习条件。
三、培养对象要根据自身的培训需求,自主选择培训基地参加培训,每名培养对象每年度要参加6个以上国家中医药优势特色教育培训基地(中医护理)的轮转培训。
四、其他事项
(一)《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及《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管理办法》请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www.satcm.gov.cn)下载。
(二)各培训基地培训方案等相关材料可通过2016年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QQ工作群(494792805)下载。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 系 人:隋美娇 张艳
联系电话:0451-85971101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黑龙江省2016年全国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培养对象名单
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6年1月6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