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昨起正式实施
02.03.2016 09:52
本文来源: 新浪黑龙江
本报1日讯 (记者夏雪)今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之际,省妇联联合省法院、公安、民政、司法、综治等部门在哈市道里区中央大街举办黑龙江省暨哈尔滨市反家庭暴力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反家暴宣传单,为群众做免费法律咨询。
省妇联在哈市道外区启动家庭暴力受害者人身保护试点工作,把对加害人的事后惩罚变为对受害人的事前保护,从司法层面推动了妇女权益保护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已有60%家庭签订了“家庭平安承诺书”。全省各社区(村)都依托“姐妹港湾”建立了“家庭暴力投诉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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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2016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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