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6日至3月1日黑龙江省中小学放寒假 禁止假期补课

01.12.2018  11:05

  11月30日,省教育厅印发全省中小学2019年寒假有关工作通知,确定2019年寒假时间为1月16日至3月1日(起止时间指学生离校时间和开学到校时间),共6周零2天。

  据悉,教师新学期开学返校时间可由各地自行安排。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总放假时间不增减的前提下对学校假期起止时间做一周左右的调整,但需备案。

  各中小学校禁止在放假期间组织学生补课,禁止违反“三不”原则(不强迫、不上课、不收费)组织学生自习,禁止组织学生集中收看付费的“空中课堂”等电视(网络)授课,禁止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培训班。如有确需补课的高中毕业班级,应遵守《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毕业班级补课行为的通知》相关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及时受理对中小学校寒假违规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同时应在寒假期间对属地中小学违规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对违规者依规严肃处理。(作者:沈丽娟)

(责任编辑: 齐雪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