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中院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会议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15.11.2022  20:53


    11月14日,牡丹江中院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暨“解放思想、振兴发展”专题研讨会议,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会议原原本本研读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二十大精神的决定》,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在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在陕西延安和河南安阳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了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二十大报告具有里程碑意义,是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解决了举什么旗帜、走什么道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目标奋进新征程的问题,尤其是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人民法院做好司法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会议要求,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意义和精髓要义,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准确把握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新使命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增强历史主动、勇担历史使命,坚决服从服务大局,努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牡丹江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人民至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始终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牢牢把握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重要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治警,努力锻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