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省直单位全力支持哈市创城

08.07.2014  20:10

  树立共创意识,形成共建合力。近两年,驻哈中省直单位在哈市创城工作中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全力支持哈尔滨争取赢得“全国文明城市”这块金字招牌,也为哈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城市文明程度提升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凝聚共识——省市共建,联合创建

  2012年8月,一封题为《共创全国文明城市,共筑幸福美好家园》的信,被省直机关文明办下发给52个驻哈中省直单位,信中号召广大机关干部职工自觉行动起来,发挥表率带头作用,成为哈市创城工作中的“先锋队”。

  随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既是哈尔滨又好又快、率先发展的需要,也是全省科学发展、提升整体竞争力的需要——这一创城共识在中省直单位逐渐形成。

  2013年7月,省直机关文明办下发通知,明确要求,中省直各部门参与创城工作情况将作为2014年度文明单位创建考核的重要内容,“省市共建,联合创建”的格局由此全面形成。

  此后,中省直单位特别是窗口单位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创城工作。省直机关文明办、省委办公厅、省卫生厅等9家单位,被哈市评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迎检工作先进集体。

    细节着眼——创城工作从小事做起

  从实际出发,从细节着眼;从小事入手,从实事做起。哈市开展创城工作以来,中省直单位从本行业特点出发,制定有效措施,全面支持哈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围绕净化、绿化、美化、亮化,省住建厅大力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树立了“冰城夏都”的靓丽城市环境形象;

  通过打造良好生态环境、设立服务岗为游人提供文明温馨服务,黑龙江省森林植物园成为宣传生态文明的橱窗;

  为切实发挥央企在创城中的作用,黑龙江电力有限公司改进服务方式,打造城市“十分钟交费圈”,帮助客户优化用电方式,节约电费支出;

  省旅游局分解出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景区、旅游购物场所等创城工作任务,明确到人,全力推进整改……

  结合创城标准,中省直单位的一系列具体举措,为哈市夯实创城工作基础起到了积极作用。

    深化落实——定任务书迎创城“大考”

  抓哈尔滨的文明创建就是抓全省的文明创建,树哈尔滨的形象就是树黑龙江省的整体形象。

  当前,哈市创城工作已进入“大考”冲刺阶段,昨天,52家中省直单位根据创城工作中所承担的59项任务,积极行动,明确具体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确保每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擦亮服务窗口,营造优质就医环境。”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长周晋表示,将进一步强化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形成“人人是形象、处处是窗口、事事是服务”的良好环境。大力开展便民服务,坚持24小时门诊挂号方式;全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提供贴心护理,密切医患关系。

  按照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要求,面对负责的5个大项、14个小项迎检任务,哈尔滨铁路局党委副书记江海波说,将按照“车容整、环境好、标准高、卧具净、状态佳、服务质量大提升”的整治标准,对站车公用设施细致排查。同时,构建覆盖旅客购票、候车、进站、乘车、出站、换乘等全过程、一体化的客运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整体服务水平,杜绝生、冷、硬、顶及野蛮待客等问题。

  “建筑工地要实现全封闭,增设门闸,实行24小时全时段拍照监控,车辆出工地前要冲洗清洁,严控不洁、超高、超载、密闭不严的运输车辆驶出工地。”省住建厅副厅长杨春青表示,哈尔滨创城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省住建厅将和哈尔滨城建部门统筹兼顾、标本同治,打好这场创城攻坚战和优化城市环境的持久战。(哈尔滨日报记者 初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