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垦中级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执行工作情况

08.11.2016  18:40

  今天上午,农垦中级法院新闻发布会,会议由农垦中院政治处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韩瑞业主持。会上农垦中院执行局局长谢恩良通报了两级法院通报两级法院执行工作攻坚克难打击“老赖”主要措施情况,相关媒体受邀参加了此次新闻通气会。

  今年以来,农垦两级法院认真贯彻最高法院、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要求,以公正司法为主线,以基本解决执行难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延伸服务当事人触角。9月份以来,针对执行案件“案多人少”、“被执行人和被执行财产难找”的执行难题,两级法院积极利用秋收收获季节的执行最佳契机,出台基本解决执行难措施,积极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打击老赖,化解社会矛盾,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他们推出基本解决执行难七项措施:

  一是积极建议强化了立案、审理程序中的诉讼指导、风险告知和法律释明工作。让当事人了解执行难,降低当事人的心理预期,促使当事人到执行环节更加理解执行难,超前思考减少当事人在执行环节的不利于因素,为执行和解创造有利条件。

  二是强化法官“审判中的执行思维”,用好诉前和诉讼保全措施。例如,十天法官天南海北跑四省市保全财产2亿元。10月8日,农垦中院民二庭收到立案庭转来的原告北大荒某农业产业园有限公司诉被告吉林某玉米产业园有限公司合作纠纷一案,因该案原告陈述被告经营不善,此案涉及标的巨大,为防止生效判决无法执行,要求申请保全担保人财产,法官在依法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民二庭庭长卜洪元带领张继、张贤友法官于10月11日从哈尔滨出发,马不停蹄,不分昼夜先后到天津、北京、湖南、重庆四地保全案外人房屋80余套,土地两宗,为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顺利执行奠定了基础,有效地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三是执行人员用好执行过程中各种强制措施。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机构主动调查、控制、处分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用足用活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执行措施,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处罚打击力度,确保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尽快实现。

  四是注重灵活运用报告财产、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保障性执行措施,从根源上打击“老赖”行为。对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移送跟踪履行率及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执行案件自动履行率、执行标的实际到位率、案件执结率等指标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五是建立执行法官与农场社区干部联络制度.在被执行人难以找到,法院无法查到被执行人财产时,执行法官积极与农场、社区干部联系,及时掌握被执行人的行踪,了解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情况。

  六是加大打击隐匿、转移财产行为的力度。对转移财产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涉嫌犯罪的,依法按拒执罪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七、积极开展执行攻坚“百日会战”。农垦两级法院加大解决执行难力度,在建设的高水平的执行指挥中,召开百日会战动员会,多措并举破坚冰,有效缓解了执行难。为落实最高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要求,抓住秋收执行最佳战机,努力提高执结率和执行到位,农垦中院党组决定,从8月1日至11月20止,在农垦两级法院针对长期未执和6个月以上未执结的案件开展百日攻坚执行专项会战,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据了解,“执行工作百日会战”期间农垦两级法院执行共结案147 件,执结标的9527余万元,司法拘留50多人次,提升了执行案件的震慑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