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中考加分政策调整 取消艺体类等加分

05.07.2015  10:33

  新晚报7月5日讯  4日,市教育局行政网公布哈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调整我市中等学校招生加分政策的意见》的通知,从2015届初中毕业生开始,拟对哈市中考加分政策做出调整,取消哈市艺体类比赛获奖考生加分等地方性鼓励类和扶持类加分项目,保留和完善六类加分项目。

   取消加分项目

   取消的地方性鼓励类加分项目

  从2015届初中毕业生开始,取消哈市艺体类比赛获奖考生加分项目。相关考生可选择报考高中省市艺术、体育基点校特长生招生。

   取消的地方性扶持类加分项目

  从2015届初中毕业生开始,取消哈市“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获得省或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人员的子女和享受省政府或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的子女”、“为我市引资到位100万美元以上的侨眷子女”、“用朝鲜语授课的朝鲜族中学的毕业生”、“少数民族考生((除蒙古、鄂伦春、达斡尔、柯尔克孜、鄂温克、赫哲、锡伯族考生外)”加分项目。